一、事件背景与起源
在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(江中食疗)手中的“猴姑”商标(自2014年注册,用于饼干、糕点等商品)的背景下,河南漯河的众多企业却生产了标注“猴头菇”字样的饼干。由此,江中食疗以商标侵权为由,向这些企业发起了诉讼,单案索赔金额高达50万元。这一事件被漯河市食品工业协会公开质疑为“滥诉”,并鼓励企业积极应对。
二、双方的争议主张与立场
江中食疗声称其母公司江中集团率先研发了“猴头菇饼干”,并将其命名为“猴姑饼干”。他们认为,“猴头菇饼干/猴姑饼干”已与江中形成了唯一且稳固的市场关联。任何使用“猴头菇”标识的产品都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,构成商标侵权。
漯河的企业和协会则持不同观点。他们认为,“猴头菇”是一种食用菌的通用名称,用于描述饼干原料是正当的,这与“香葱饼干”等类别的性质无异。他们还指出江中食疗的商标注册存在争议,且该公司涉及440起诉讼案件,其中353次作为原告,怀疑其滥用知识产权谋取利益。
三、法律争议的核心焦点
在法律层面,此事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一是商标合理使用的界限,二是是否构成“滥诉”。关于商标合理使用的界限,《商标法》规定,当注册商标包含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原料时,他人可正当使用。例如,福建然利公司因突出使用“猴菇”字样被判侵权,但如合理标注原料则不视为侵权。法院曾认定“猴姑”与“猴头菇”并无直接对应关系,但江中商标的有效性仍然被维持。
至于是否构成“滥诉”,漯河协会将此事件与“逍遥胡辣汤”、“潼关肉夹馍”等事件进行类比,认为江中食疗通过批量诉讼施压企业,干扰了正常经营。部分被诉企业表示,涉诉产品已停产多年,而江中食疗时隔3年才发起诉讼,其程序合理性受到质疑。
四、案件的影响与进展
此事件引发了关于“商标垄断公共资源”的讨论,提醒企业需平衡品牌保护与公共领域使用权。江中食疗在以往类似案件中胜诉,但本案可能因“猴头菇”的通用名称属性而面临不同判决。公众对江中食疗“以商标维权掩盖市场竞争力下降”的质疑逐渐升温,对其品牌形象构成挑战。值得注意的是,截至2025年3月,案件仍在审理中,司法判决将成为界定商标权与合理使用边界的关键依据。此事件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,更反映了社会对于商标权益和公共领域的思考。